終末的峇里

1841年,發生了一起船舶擱淺在峇里後被洗劫一空的事件;被洗劫的船長出版了一本小冊子自述經歷,在荷蘭引起公憤,而荷蘭政府則藉此與峇里諸王公展開談判。利用羅闍間的內鬨,荷蘭成功地在1843年與島上的五個王國(Badung、Buleleng、Karangasem、Klungkung、Tabanan)和龍目島簽下讓渡主權的條約。簽下的條款卻帶有十足欺騙性。在峇里人的王權概念中既然權威不可分化,那麼「我的就是你的」其實只是一種常識,同樣套話這些王公之間締結聯盟時見得多了;但同樣一句話讓歐洲人來理解,就變成了峇里同意荷蘭統治的依據。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,1844年,又一艘掛荷蘭旗的武吉斯叭喇唬(perahu)船擱淺在峇里北方的布萊倫(Buleleng)王國;荷蘭遣人交涉,然而布萊倫羅闍拒不承認荷蘭人主權,他的首相哲蘭提(I Gusti Ketut Jelantik)辯說羅闍連荷蘭語、馬來語都不懂,怎可能明白條約簽得甚麼,把檳榔汁吐在護照上侮辱荷蘭人。哲蘭提是這麼說的: 「只要我活著,國家就不會承認你詮釋的荷蘭主權。…單憑一張紙,任何人都不能成為他人土地的主人。不如讓波紋劍(kris)來決定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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