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荊尸授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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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春秋至戰國,戰爭的規模、持續的時間都不斷增長,列國的應對方式不外乎增加參戰的兵員,一開始整理清楚有服兵役特權的國人尺籍,擴大國人參軍入伍的比例。國人的兵源被開發殆盡後,則開始吸納原本不擔當卒伍的野人,先要求野人負擔兵器整備,如晉人「作州兵 」、魯人「作丘甲 」,接著便是將野人納入卒伍,國、野之間的界線也因此逐步消弭,進入編戶齊民的時代 。徵召的兵源從國都擴及到郊野,對幅員不廣的中原列國來說有兵力集中的好處;但對楚國來說,單純把郢都周遭的野人通通徵入伍,應對漫長國境上的威脅便顯得緩不濟急。楚國的辦法不是將徵召兵源擴及於野人,而是擴及於別都(國都以外的大城)、擴及於被征服他國的國人,將這些邊境的都邑設為「縣」,將其中的原住民國人納為己用。徵兵範圍未擴及野人,不但使得增加徒卒、以長矛列陣的辦法沒有實現的條件,也實質維持了國人相對於野人的優越地位,助長了身份意識和貴族的氣燄,使得吳起在楚國的改革難以推動,最後還因貴族反撲身亡。  

先秦的強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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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彊」字。傳統釋字都以「疆」釋彊,認為是以弓測量田地間的距離 。然而疆字畢竟後起,以後來的字意釋原字不免失其原意,更別說許慎認為疆的本字應是「畺」。許慎《說文解字》雖然現在來看錯誤非常多,但其釋彊字為「弓有力也」,還八九不離十。這種需要絞輪開張的弓臂,應即強弩/彊弩無疑。兩輪開弓其實也還不算浮誇,畢竟《墨子》卷十四〈備高臨〉篇當中十人操作的「連弩之車」就用上了「兩軸三輪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