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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王伊莉莎白的愛爾蘭征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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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乎英軍意料的是,泰隆伯爵歐尼爾麾下的愛爾蘭軍隊卻不是以往遇上的中古兵種,而是參考歐陸經驗重新適應愛爾蘭地貌、大幅度火器化的部隊。1590年代之前的愛爾蘭已知火器,然而是歐尼爾主動引進了歐陸標準火繩槍與長矛(pike and shot)搭配作戰的戰術,拋棄了以往以肉搏為核心的部隊編組。歐尼爾並非生搬硬套 ,有鑑於戰場崎嶇地形困難,他主要引進了輕火繩槍(caliver)而完全不使用需要支架的重火繩槍(musket,重量是輕火繩槍的兩倍),從而保證部隊的機動性,不像英軍有三分之一的火銃手使用的是笨重、射速慢的重火繩槍。英軍陣列中長矛手的腳色更吃重,火銃手與長矛兵的比重通常是1:1或2:1。但更重視機動性的愛爾蘭人長矛比例少得多,火銃手一般是長矛兵的四五倍,近戰時更依賴輕便的劍盾兵(targeteer)來掩護。愛爾蘭矛兵一般也不像英國同行那樣披掛盔甲,很少主動衝鋒肉搏。於是乎佈署富有彈性的愛爾蘭人總是能選擇戰場掌握主動,儘管主要依賴火器、依託地形磨耗對手總是耗時甚久,通常打不出決定性戰果。

棄卵求生很河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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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用動物做譬的伊索(Aesop)寓言裡也沒有放過河狸(beaver),其中一則故事說道河狸的睪丸入藥有奇效,每每為獵人帶獵犬追逐;為求自保,走投無路的河狸頗曉人意,往往「自宮」,咬掉蛋蛋丟給獵人,逃出生天。伊索寓言流傳到18、19世紀,原版故事紛紛改編為兒童讀物,童書化的過程中大部分少兒不宜的橋段都被和諧掉了,河狸自宮傳說也在編寫者自我審查的筆下被消音(或者,河狸自己切掉的睪丸被打上「身體的一部分」的馬賽克)。在19世紀以前環地中海的西方,河狸棄卵求生在不那麼性壓抑的古典時期與中世紀卻是流傳頗廣。伊索講述的故事,其源頭可能來自埃及,後來又被編寫進古羅馬人(老普林尼[Pliny the Elder]與埃里亞努斯[Claudius Aelianus])的著作當中,到了中世紀變成流行的諧音哏之一:河狸之所以為河狸(castor),就是從拉丁文動詞閹割(castrare)轉化而來的──儘管這純粹是以訛傳訛;castor其實是希臘文的河狸,拉丁文的河狸實則寫作fiber 。

中晚明的邊鎮騎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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餵養豆料看重的是蛋白質增肌的效果,其實豆料之外還有很多效果類似的食譜。在中亞,歷史上今天的土克曼與哈薩克一帶所產的戰馬便以爆發力見長,所謂的汗血馬雖然現已不存,當地遺留的阿哈爾捷金(Akhal-Tek)馬體內仍流淌其血液。當地餵養給馬匹的飼料便包含棗實、葡萄乾、大麥、甚至雞肉、羊脂 ,讓馬開葷。葷食藥方拿來養馬的現象在明代中國也是存在的。《司牧安驥集》記載的「化蟲膏」一方,用來治療「新馬毛乾臕小、時有瘦蟲」,其配方除了白牽牛、生蘿蔔、青皮之外,還包括「豬脂肪二斤,煉成油,入前三 味藥內攪拌勻,用一盆器收之。每日草後嚾二兩許」 ,給瘦馬灌豬油。「啗馬豬肚方」則是將黃連、大黃等十二種藥材「盛豬肚中煮熟,研細,草飽啗之 」,餵馬吃豬肚兒。

突擊愛之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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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出格或許也最早的事例則發生在1214年北義大利的特里維索(Treviso)。出席者除了騎士們,自然少不了各方名媛閨秀,包括12名來自帕都亞(Padua)、最美麗活潑的女士們在內。道具城堡外飾以貂皮、絲綢、錦緞等名貴布料,據守城堡的淑女們則頭戴鑲滿珍珠、翡翠、黃玉、橄欖石、紅鋯石的「頭盔」,向攻城的騎士們丟擲蘋果、棗梨、堅果、餡餅、榅桲、玫瑰、百合、紫羅蘭等等鮮花素果,或者拋下裝著香膏、樟腦、豆蔻、肉桂、龍涎香、玫瑰露的瓶瓶罐罐。香豔如是,各自組團的騎士們卻屢攻不下,最後是一隊威尼斯騎士使出大絕將其攻陷──他們往城裡拋射了大量金幣(golden ducat),女士們顯然抵擋不住金錢攻勢,立即降伏。詐騙手法卻讓另一群參與攻城的帕都亞騎士很不爽,也衝進去爆打威尼斯人,把插在城頭上代表威尼斯的聖馬可獅子旗給扯碎了。爭風吃醋導致兩邊騎士的鬥毆不斷升級,乃至於威尼斯和帕都亞兩城邦正式開戰 。

洞庭湖鳥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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厲鶚《樊榭山房集》卷二〈鳥船紀略序〉寫道: 「…康熙十三年(1674年),逆藩吳三桂以滇南叛,全楚震動。挂鎮海大將軍印京口將軍張公(張思恭),時為副都統,聞變即移駐武昌,佐討逆將軍鄂公(鄂鼐),帥水軍進剿。賊黨盤踞岳州,出沒洞庭,公謂水陸夾攻為上計,遂以沙船屢敗其眾。兇渠杜輝獨乘鳥船,船勢駊騀,不可仰攻;公請於幕府,造鳥船以敵之。附掠陣使臣入奏,奉 命使公至江南監其役。京口船式久廢無考,公因福船之製增損之,船成,凡六十艘,復泝流入湖。舟犀士飽,風利帆駛,連有桃花峽、柳林觜、君山、壘石之捷。會十月水涸,眾慮阻淺為賊所乘,公不為動,橫截上流,使之餽援俱絕,魚駭獸散。王師於是直抵滇城,逆黨即時殄滅。論者謂保全岳鄂,得鳥船戰力為多。…」

明初的銃與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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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征倭紀功圖屛〉(局部),描繪16世紀末壬辰、丁酉倭亂期間進入朝鮮助戰的明軍川兵弩手。雖然進入16世紀後正規明軍已少見用弩,但西南一帶受明廷徵召出征的土司政權,其少數民族組成的部隊仍大量用弩,如劉綎所部川兵便是如此。

盔上的呆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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奢侈奢侈,那麼對買家而言,鴕鳥羽毛究竟有多金貴呢?前述1368年買了8隻羽毛的薩福衣公爵,總共花了2.5弗洛林(florin)。1396年給米蘭報的價錢是1弗洛林5支羽毛,儘管米蘭想殺價,1弗洛林6支;由於米蘭市場已「飽和」,鴕鳥羽毛跌價到1弗洛林能買6.7至6.9支。1507年,商人在安特衛普買進的282支羽毛,每支就要價1弗洛林,本來打算在科隆(Cologne)售出,但那裏的售價跌到一支羽毛0.75弗洛林,只好作罷。對王公大貴族而言,他們有時候(1571年)給自己訂製一套奢華盔甲就可以開出天價2,550弗洛林,給自己身邊的侍從也肯出價,6副盔甲1,325弗洛林(1568年的紀錄,約每副甲220弗洛林),但是一般人用的盔甲就沒那麼尊爵不凡──1578年某個盔甲匠的寡婦收到翻新13副甲的訂單,總共只收到3弗洛林;1583年日耳曼雇傭兵(landsknecht)所用的盔甲一副要價5弗洛林,但到了1627年跌價到甲一服4弗洛林。1617年至1625年間,一副胸甲要價5弗洛林,一套輕騎兵甲冑值7.5至8弗洛林,一套步兵甲值7弗洛林。在1600年左右,普通人月薪較好的約5弗洛林,一匹馬值30弗洛林,一頭牛15弗洛林。換言之,在16世紀初一支鴕鳥羽毛1弗洛林的售價相當於一副甲1/4至1/8的價錢,或者月薪的1/5;如果士兵給自己裝飾4到8支鴕鳥毛,呆毛的價錢便幾乎與盔甲相當。